各市、楊淩示範區招生辦(考試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
為貫徹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高職大規模擴招有關精神,落實國家“高職百萬擴招”專項工作任務,根據《陜西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現就2019年我省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本次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的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3.具有陜西戶籍的普通高中、中職(含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重點是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群體。
已參加高考報名考生🙋♂️,不得參加本次擴招補報名👩🏽🎓。
二、網上補報名
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安排於6月1日至6月5日進行,考生須於6月1日8∶00至6月5日16∶00,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sneac.com)並完成網上補報名手續😀。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與網上補報名工作同時進行。
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網上補報名時報考者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10元🧏。報考費通過網上銀行繳納🎢,繳費成功後方可辦理確認等報名後續環節手續👋🏿。繳費使用已經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銀行卡,發卡銀行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郵儲銀行⚅、民生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北京銀行、浦發銀行🧑🧑🦱、廣發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上海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無上述銀行卡或未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報考者應提前辦理。
三、資格審查
本次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工作,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印發<陜西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教〔2019〕132號)要求執行。
擬參加本次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的考生,可於網上報名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前往戶籍所在地縣(區)招生辦領取《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表樣見附件)。考生戶籍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縣(區)公安部門負責審查;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退役軍人考生,還應前往縣(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退役軍人身份👩🏿🦳;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工考生🔌,還應前往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工身份;新型職業農民考生,還應前往縣(區)農業農村部門認定新型職業農民身份。縣(區)招生辦負責為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辦理報名手續,並為相關考生在報名系統中作相應標記👼🏼。
各縣(區)招生辦要匯總轄區內通過本次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申請表》,並報所屬市(區)招生辦備案🧑🏿🍼。市(區)招生辦負責將轄區內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考生登記造冊,並請本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安部門對學歷(同等學力)和戶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對於復核存疑並經進一步查實確屬不合格者🤼♂️,取消其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資格🐟;請本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對有關考生的身份認定材料進行復核📊🛹,對於復核存疑並經進一步查實確屬不合格者,取消其身份認定信息👨🏽🎨。
四、體檢
2019年6月25日前,各地對考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體檢工作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執行😆。
五💞、有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高職擴招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職業教育發展的重大機遇。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各中學要高度重視高職擴招補報名工作,要安排專人負責高職擴招補報名考生資格審查工作,加強和規範高職擴招補報名工作管理,全力維護高職擴招補報名工作良好秩序👢,確保工作平穩、有序實施。
(二)切實優化辦事流程🌞。各地🤲🏻、各部門要建立聯合辦公審查機製,細化工作措施🖨,優化辦事流程。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完善並公布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工作流程。要創新工作方式,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確保按時為所有符合高職擴招補報名條件的考生辦理報名手續🫱🏼。
(三)切實做好宣傳引導。要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加強對高職擴招政策的宣傳🪕,將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的政策規定、實施辦法和操作程序等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發布,及時為考生參加補報名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讀和咨詢指導。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陜西省教育考試院
2019年5月31日
陜西省高職擴招專項補報名申請表(表樣)
個人
信息
(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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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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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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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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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一寸免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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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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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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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和同等學力
審查
意見
(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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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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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
審查
意見
(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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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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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認定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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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查🦸🏿🂠,該考生符合□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身份認定條件🚶🏻➡️。
負責人: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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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招生辦審查意見
(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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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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