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成司函〔2016〕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建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製度的通知》(教職成廳〔2015〕2號),按照《關於印發〈高等職業院校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診斷與改進指導方案(試行)〉啟動相關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司函〔2015〕168號)和《關於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司函〔2016〕37號)要求,各地積極申請開展以樹立工作示範和完善指導方案為目的的職業院校教學診斷與改進(簡稱診改)工作試點。經研究🧞♂️,確定天津市等18個省(區、市)分別開展中、高等職業學校教學診改試點工作(見附件)🦸♀️。試點工作為期3年💡。
各地建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製度與我部試點工作同步進行,不分先後。試點省份要高度重視,安排專項經費🤲,確保試點效果。我司委托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簡稱全國診改專委會)對試點省份和試點院校開展集中培訓👨👧,對試點工作進行咨詢🫵、指導🧒。
試點院校根據本省實施方案自主開展診改工作。試點學校的診改工作復核由全國診改專委會直接組織並納入本省復核工作計劃。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2016年5月31日